日據時代調查簿名詞簡釋


一、特殊註記說明

種族    福〈福建〉     廣〈廣東 〉 中〈中國 〉  清〈中國 〉  支〈中國 〉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內〈日本 〉   朝〈朝鮮 〉   外〈外國〉    平〈平埔族〉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高〈高山族或高砂族〉       

族稱     士族〈官吏( 日本人) 〉          平民〈一般百姓( 日本人)〉

種別     一〈第一種 : 1.官吏 2.公吏 3.行為善良而有相當名望者〉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〈第二種 : 一般百姓 〉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三 〈第三種 : 警察上須特別注意之人如 : 違警者或囚犯或其他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原因需監視者〉

阿片吸食     阿〈有吸食 〉      鴉〈有吸食〉

不 具         盲〈瞎子 〉       啞〈啞吧 〉    聾〈聾子〉     殘〈四肢殘障〉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白 癡〈癡呆 〉  瘋癲〈精神不正常〉

纏足       纏〈有裹足 〉     解〈裹足已解〉

種痘      一 【種第一劑(約在出生後施打) 】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 【種第二劑(約在就讀小學時施打)】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三 【種第三劑(追加施打)】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感〈感應粒數 〉           天〈感染天花〉

二、名詞與釋意

      * 續柄:親屬關係,稱謂。

* 戶主相續、家督相續:繼任為戶長。

* 相續人:繼承人。

* 分家(戶):另立新戶。

* 一家創立:另立一戶。

* 隱居:戶主年滿六十歲,或戶主權喪失(招夫婿婚姻、女戶長婚姻),已有完全能力之家督繼承者繼任時,得辭退變更戶長。

* 前戶主隱居二付戶主相續:因前戶主不願再管理家務而繼任為戶長。

* 死亡絕戶(家):單身戶戶主死亡無人繼承。

* 廢戶(家):除戶除籍無人再繼任戶長。

* 過房子、過繼子:原則上係指同宗養子而言,惟過房子有時兼該同姓養子,蓋俗認同姓即同宗。故過房子在一般情形過繼養家後,仍不與本生家繼絕親屬關係。

* 廢戶(家)再興:當事人因離婚或終止收養而需恢復原戶籍或隱居再復出,使已廢絕之家再回復之意。

* 世帶主:共同生活之寄籍戶長。

* 筆頭者:列名於戶籍首位者。

* 螟蛉子:詩經云:「螟蛉有子螺蠃負之」故稱養子為螟蛉子,原則上係指異姓養子而言,收養後與本生家斷絕親屬關係。

* 養子緣組:收養關係。

* 養子離緣:終止收養關係。

* 離緣復籍:因終止收養而回復戶籍。

* 養親子:養父母與養子女。

* 實親子:親生父母與子女。

* 嫡母:妾生子女稱父之正妻。

* 嫡子:正妻之子女。

* 妾:為戶主之偏房,乃習慣上承認正妻之外之妻。

* 庶子:與妾所生之子女謂之。

* 嫡出子:婚生子女。

* 準正嫡出子:視同婚生子女。

* 婢生子:與家婢所生之子女,亦即非婚生子女。

* 姦生子:婚姻外男女結合所生之子女,但不包括妾之子女。

* 認知:認領。

* 媳婦仔:即童養媳,係以將來擬婚配養家特定之男子為目的之收養謂之。

* 查媒間:入本戶籍進入本家幫傭、服侍之人。

* 同居寄留人:非戶主親屬之家屬,或同居之遷徙人口。

* 雇人:即因工作之故,暫時將戶籍寄留於雇主之家之稱謂。

* 親權者:父母之法定代理權與監護權。

* 後見人就職:擔任監護人。

* 後見人更迭:監護人變更。

* 後見人終了:終止監護。

* 保佐人:協助監護人監護。

* 入籍:非因婚姻、收養之理由而入他家之謂。

* 離戶(籍):家屬不遵從家長,而被家長將其從家屬中除去之意,或成年人惡意分家斷離與原戶關係。

* 轉居(籍):本籍人口轉住他處變更本籍。

* 轉寄留:本籍人口在遷徙地再遷徙,保留本籍。

* 寄留退去:離開寄留地回本籍地。

* 無屆退去:無申請遷出。

* 送戶:指未成年人被送去他戶為養女或童養媳之謂。

* 本居地復歸:回本籍地復籍。

* 遺跡相續:原籍地戶長死亡,本人仍住寄留地繼任本籍地戶長之謂。

* 拒絕復籍:一為家屬未得戶主同意而結婚,二為收養子女入他家,未得雙方戶長之同意,自結婚、收養事實發生日起一年內拒絕其復籍。

* 國籍留保:保留國籍。

* 削除(抹消):刪除。

* 取消:撤銷。

* 無能力者:無行為能力人。

* 立合者,立會者:在場者,見證人。

* 行衛不明:行方不明。

* 水害:水災。

* 失火:非故意放火。

* 違犯:違反法規、犯罪。

* 贈賄:送紅包。

* 橫領:詐欺、不法奪取。

* 氏名:姓名。

* 復氏:回復本姓。

* 複本籍:本籍重複。

* 不服申立:提出異議。

* 內緣關係:非正式的婚姻關係。

* 台帳:底冊、原始簿冊。

* 見出帳:索引簿、目錄冊。

* 受附帳:受理登記簿。

* 屆出:申報。

* 屆書:申報書。

* 具申:呈報。

* 申出:申請、提出。

* 送付:通報。

* 押印:蓋章。

* 掛紙:浮籤。

* 加除:增刪。

* 書式:格式。

* 丁數:頁數。

* 契印:騎縫章。

* 身元,身許:來歷,身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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